第三世多杰羌佛公室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的臉書開通了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的臉書Facebook)現在已經正式開通了,地址是:www.facebook.com/hhdcb3office,這是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在全世界唯一的官方臉書地址。今後,辦公室的臉書將會與辦公室的網站(www.hhdcb3office.org)共同刊登辦公室的公告等資訊,為大家提供正確的信息以及為佛弟子及時獲得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的佛法正知正見和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真實的事跡提供了一個更加便捷的平台。

必須要告訴大家的是,有個別曾迫害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的人已經被關押判刑,但他們的爪牙們及佛教界的一些邪惡人物、騙子妖人照常潛伏在暗處,這些人見不得天日,不敢光明正大地以真名出現,而只能隱名埋姓,冒充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和辦公室設了一些臉書賬號、部落格等,以根本不存在的事來誣蔑、誹謗H.H.第三世多杰羌佛(如公安以莫須有的事來立案誣蔑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在20004月與劉娟簽訂了一份賣房合同騙得1.5億,殊不知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在中國從沒有任何公司,也未曾有過任何房產買賣,根本沒有做過任何生意,不但沒有跟劉娟簽過生意合同,也沒有跟任何人簽過生意合同,事實證明,公安到現在拿不出與劉娟簽訂的這份合同。又比如,國際刑警於20091119日告知,中國已於2008611日主動請求撤銷了國際刑警的通緝令,國際刑警并通知了各成員國不准留置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但迫害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公安爪牙照常把過去公安誣陷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而發的通緝令貼在網上,其目的是欲以此醜惡行徑來掩蓋他們自身貪腐搶奪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創作的書畫700多張,價值400多億人民幣。乃至中國第一流的法學專家專門為此案召開了研討會,認為深圳的政法系統在此案件中完全是莫須有的亂來,列出的唯有的兩個被詐騙人都不承認被詐騙,沒有被騙的人,沒有被騙的財物,專家們并行文建議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糾正。至於社會上那些混在佛教中的某些大佬級人物,自己對佛教佛法是一個外行,只知道遊說講演賣門票,剝奪眾生的錢財,而相反的,H.H.第三世多杰羌佛卻義務服務大眾,從來不收任何供養,結果,這些採取各種手段八方收供養、奪錢財的人說H.H.第三世多杰羌佛是壞人,大家想一想,剝奪眾生錢財、勒索眾生供養的人是壞人呢,還是義務為大家服務的人是壞人呢?)這些壞人散佈謠言,擾亂社會,迷惑公眾,損害大眾利益,大家凡是看到這種妖人騙子的賬號,請向臉書或相關網站揭發其騙子行為,以便關閉其賬號。這種維護光明、正義、正法的行為是功德無量的,必然破格正法修持,早日獲得福慧圓滿。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發下的行願是“眾生的一切造業罪過由我承擔,我種的一切善業功德全給你們”,對妖孽的種種行為不屑一顧,但我們作為一個佛弟子,如果不維護佛陀的尊嚴、如來的正法,那根本就是黑業纏身、罪惡極盛之,與如來正法毫無因緣,何具解脫成就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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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時報新聞--周永康陳紹基陷害第三世多杰羌佛真相曝光 201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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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際世界佛教總部公告

(公告字第20160103號)

 

佛教的修行人們,你們依止的上師或皈依之師,是普通人還是聖人?是高僧大德還是凡夫充聖的知見邪惡之人?你們要拿出心來去觀察他們。因為人生難得,佛法難遇今已遇,既然今生已遇佛法,就不要再走錯了路,如果我們錯誤地依止了邪見上師,則會墮入三惡道,受盡痛苦,永無福樂之期而慘遭惡報。

你們問到邪惡上師有幾種?這不是一句話講得清楚的,因為邪惡種類太多,現初分兩種來告知你們:其一是本體邪惡而混進佛門錯亂佛法殘害眾生,另一種則是真正的聖者轉世再來人,但由於未證到不退地菩薩,又偶入知見偏邪而邪魔藉機附體,這種情況行人們往往看不出其師已惡化步邪。比如有為師之人,竟然把自己的照片讓弟子拿來與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釋迦佛陀的佛像品排呈供,殊不知此即是魔妖罪惡行為!這類現象,若不明其律法,一般人是難以察覺的。

羌佛說祂的像"平淡普通,隨處可呈放,放在佛堂、放在普通桌上、或放在廚房宿舍、放在地上都一樣,只要你們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依教修持就好。"但行人們要清楚明白,這是第三世多杰羌佛為利眾生,把自己放在與一般人平等的位置上,而實質則完全相反,羌佛乃經過我總部以金剛法曼擇決定性的古佛真身,豈可玷辱?當然,對於不學佛法的人來說,無論放在什麼地方都是無罪的,但對一個佛弟子,尤其是已經作上師的人,就必須懂得到佛陀之像必須放在高臺供奉,而自己的像只能放在佛腳下面設供,否則必定是罪大惡極的人妖。而且為了普利眾生,應把羌佛的佛像送給別人,這是功德很大的,因為有可能就此為他人種下善根,使之福慧增長,帶至福樂!至於別人,由於不是佛教徒,不懂教義,要怎麼對待佛像,就憑他的因緣了,這並無罪性,原因對方是外行,總之給他人佛像一定有益無害。

要清楚明白,無論什麼了得的大活佛、法師、尊者、法王,均沒有資格與佛陀法相品排設供,只有已經證到金釦五段的等妙覺菩薩,是可以與佛像品排列供的,如南無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彌勒菩薩,但等妙覺菩薩之頭頂也得必須低於羌佛佛像和一切佛像的肩部。旺扎上尊說:"你們問我的像可否與羌佛佛像平起設供,我必須嚴肅告知:我再勤修一萬年也無資格與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佛像平起,至於你的上師并非四到五段金釦巨聖德,根本就沒有資格與羌佛品排設供,更況三段金釦或三段以下聖德之師,更是只能讓弟子將你自己的法相設供在佛陀腳下,如若違背,必是極惡妖人,與禽獸何異、妖孽何差?絕非佛教正聖!!!對之此人不可依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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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見以下連結及附件:

新聞連結: http://www.twtimes.com.tw/index.php?page=news&nid=553091

 

 

周永康陳紹基陷害第三世多杰羌佛真相曝

 

一提到 H.H.第三世多杰羌佛,在網上看到造謠的文章而不知真實情況的人會說「他是壞人」,因為中國廣東公安早就發佈過「義雲高詐騙案」的《通緝令》,還上報由 國家報國際刑警,國際刑警根據中國的要求也發了通緝令,而「義雲高」就是H.H.第三世多杰羌佛被認證前的俗名。問題是,國際刑警的通緝令已發佈十二年多 了,祂為什麼還自由出入國際間沒有被通緝呢?還不應該想一想,是真正犯罪了嗎?多數時間,第三世多杰羌佛就公開在美國,不僅從未躲藏過,還經常公開到各國 講學和接待各界人士,甚至親自到美國國會接受「世界和平獎」頒獎,當天就有很多警察在場。國際刑警可以毫不費力將其緝拿歸案,但為什麼各成員國的警察都不 行動呢?這背後真相究竟是什麼?


 據知情人透露,所謂「義雲高詐騙案」其實是當時正擔任四川省省委書記的周永康和廣東省政法委書記,公安廳廳長陳紹基(後任廣東省政協主席,因貪污腐化於二年被判死緩)聯手陷害第三世多杰羌佛編造出的假案。


 事件要追溯到一九九九年,當時劉百行、黃曉穗都是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學生,因香港義雲高大師館發生詐騙,第三世多杰羌佛讓大家成立了檢舉小組,設檢舉箱。 黃曉穗求第三世多杰羌佛撤銷檢舉,羌佛不同意。由於詐騙人是黃曉穗,因此她恨之入骨,在檢舉小組成立的第二天,便蒙蔽劉百行等人,誣蔑說羌佛是無惡不作的 壞人,三天便關閉了香港大師館,造成了檢舉小組不撤自散。而黃曉穗的乾爹牛某出自四川,當時是中央某部副部長,其兒子牛X與黃曉穗合夥做生意,牛與當時的 四川省委書記周永康和廣東貪官陳紹基是直接工作關係,牛某對羌佛懷恨在心,就通達周永康和陳紹基策劃製造了「義雲高詐騙案」。周永康和當時的成都市長李春 城分別在迫害文上簽字,強令關閉了成都市計委批准的、由大邑縣政府修建的屬於官方的「義雲高大師館」,私吞了館內陳列的由第三世多杰羌佛提供的第三世多杰 羌佛自己創作的一百多張書畫,而且政府沒有任何所需而故意推到了羌佛在中國唯一的房產--位於成都新華西路十九號的住房,不給一分錢賠償,至今那塊處於鬧 市中心的地還荒在那裡,未作任何修建。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深圳公安在陳紹基的指使下,以莫須有的「合同詐騙」為由出具「刑事案件立案報告表」對「義雲 高」立案:稱,二○○○年四月義雲高與劉娟簽了合同,將已售出的深圳市吉祥樓盤售賣給劉娟,騙得一.五億元人民幣。深圳公安對劉娟實施了刑訊逼供,並將港 商劉百行被其師姐黃曉穗欺詐財產的事情栽贓給「義雲高」。因此整個案件在媒體報導中只有上述兩個「受害人」。儘管二○○二年11月,經香港廉政公署起訴, 黃曉穗及其胞弟因將香港義雲高大師館(劉百行的房產)非法抵押給銀行騙貸款,被香港高等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刑十一年和七年半,陳紹基主持下的廣東省公安廳 明知罪犯是黃曉穗,但不得不服從執行他的上司旨意,照常將其誣陷在羌佛身上,二○○二年底,廣東省公安廳仍發佈《通緝令》通緝「義雲高」,但其說法又與深 圳公安局的立案報告書自相矛盾了,稱「從受害群眾手中騙取約六千萬元人民幣的巨額財物」,那到底是深圳公安局說的是真的,還是廣東公安廳說的是真的?這莫 須有的「受害群眾」是誰?實無此人,不可笑嗎?


 周永康上調北京擔任政法委書記直至政治局常委後,繼續迫害第三世多杰羌佛。二○○四年底,國際刑警組織雖然根據中方申請發出《紅色通緝令》,但就在當時 很快就發現案件疑點,因此立即重新立案,展開了為期三年多的詳細調查。國際刑警最後確定這是迫害誣陷羌佛的假案。同時中國有關部門也核查到義雲高無犯罪事 實,遂於二○○八年六月十一日主動打報告請求國際刑警撤銷通緝,試想,如果有罪,中國會主動請求撤銷嗎?二○○八年十月在第七十二屆「國際刑警組織文件控 制委員會」大會上,通過結論:無罪,國際刑警正式宣佈撤除「義雲高」《通緝令》及整個案件,並正式下文告知全世界各成員國不准留置「義雲高」,國際刑警還 專門致函第三世多杰羌佛陳述了經過。


 事實真相是,至今為止H.H.第三世多杰羌佛從未有過任何違法犯罪言行,也沒有任何法院或司法機構對祂做出任何「有罪裁決」。祂於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合 法應邀抵美講學並合法定居美國後從未回過中國,第三世多杰羌佛在中國沒有成立過任何一個公司,因為羌佛不做任何生意,不但沒有跟劉娟簽過合同、做過買賣, 而且退到一萬步,就是想簽也無權簽,因為大吉祥樓盤的公司不是第三世多杰羌佛的,第三世多杰羌佛在該公司沒有任何職務,連員工也不是,而且第三世多杰羌佛 沒有跟任何人簽過合同!公安是憑空誣陷羌佛,根本拿不出這份合同,公安只有誣蔑羌佛的假的「刑事案件立案報告表」,否則,就請公安拿出這份合同在網上,讓 大家看看事實吧!劉娟早在二○○三年時就在美國寫過一份《陳述》,通過公證後寄給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證明她當時是受刑訊逼供後,「公安要我怎樣說我就怎 樣說,按公安的意圖」做的假供,第三世多杰羌佛根本就沒有詐騙過她。另一個「受害人」劉百行也在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的香港記者招待會上公開說,第三世多 杰羌佛沒有騙錢,是黃曉穗欺詐他的財產,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劉百行又再次寫證明說:「我的師父第三世多杰羌佛從來沒有騙過我!騙了我六千多萬港幣的 是不肖師姐黃曉穗,香港法院已經判了她九年徒刑,收到了應有的法律制裁。我一直認為我的師父第三世多杰羌佛是最偉大無私的。」

 令人不解的是,既然案件「受害人」和國際刑警組織都先後公開證明這是陷害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假案,中國又曾請求國際刑警撤銷了紅色通緝,為什麼廣東公安的《通緝令》還掛在網上,而不做了結,還人清白呢?這就是整個事件的核心所在了!
 據透露,當年以陳紹基為首的廣東和深圳不法公安人員借辦案之機私吞了許多財物。他們不僅掠奪了第三世多杰羌佛幾十年心血創作的七百多幅書畫,吳文投購買 收藏的七十多幅古代名畫(若按現今羌佛的書畫拍賣價格,被私吞的書畫價值至少四百多億人民幣),還掠奪了劉娟和吳文投合開的珠寶公司中的幾十斤黃金和珠 寶、名錶等財物,這樣的大老虎不吃人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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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藝術館活動通知

http://supersunrise.blogspot.tw/2016/03/blog-post_24.html

http://blog.xuite.net/kagyuminan/twblog/394827675

 
 
 

 

按此上網直接閱讀

http://www.hhdcb3cam.org/cam/phpfiles/HTMLEmails/20160320Notice/docs/TG20160320.pdf

 

 

 

通告

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藝術館活動通知

發佈日期:2016年3月20日

各位敬愛的會員們:

 

時光飛逝,一轉眼文化藝術館即將邁過第三個年頭了!感謝所有會員們大力支持,文化藝術館才能夠穩健發展,並贏得了海內外無數參觀者高度的讚譽!

 

今年6月,欣逢H.H.第三世多杰羌佛佛誕,為了祝賀這殊勝吉祥之日,本館安排了一系列慶祝活動並且特別提供下列獎品,給所有來參加此次活動的會員抽獎:

  1. 特等獎 一名:獎品價值美元 $100,000.00 
  2. 一等獎 一名:獎品價值美元 $20,000.00 
  3. 二等獎一名: 獎品價值美元 $15,000.00
  4. 三等獎一名: 獎品價值美元 $13,000.00
  5. 四等獎一名: 獎品價值美元 $10,000.00
  6. 五等獎二名: 獎品價值美元 $2,500.00
  7. 六等獎三名: 獎品價值美元 $2,400.00
  8. 七等獎五名: 獎品價值美元 $2,000.00

 

此千載難逢的大好機會,希望大家千萬不要錯過。(凡參加抽獎者,必須持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藝術館會員證,並是2016年度有效會員,方可領取抽獎券。)希望所有的會員,皆能踴躍參加,共襄盛舉。

 

活動行程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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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際世界佛教總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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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佛教僧尼總會在幹什麼?

——達賴喇嘛的身份曝光

 

 

國際佛教僧尼總會的大德高僧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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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由於惡意誹謗第三世多杰羌佛團

體,已經被國際佛教僧尼總會部分成員、機構在台灣法院提起幾

十件民事和刑事告訴。而達賴喇嘛西藏流亡政府的宗教與文化部

又在2012年3月27日發出信函,該信函更加重了他們惡意誹謗第

三世多杰羌佛團體的事實。為了讓所有佛弟子以及社會大眾不致

被誤導,國際佛教僧尼總會不得不作如下公告。我會在這裡只是

單純地敘述事實、表達看法,對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達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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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立電子報2016/3/10周永康陳紹基陷害第三世多杰羌佛真相曝光

http://supersunrise.blogspot.tw/2016/03/2016310.html

http://blog.xuite.net/kagyuminan/twblog/389804342

http://minan88.pixnet.net/blog/post/445224263 

http://ab999.pixnet.net/blog/post/445224461

http://blog.udn.com/may3722/49625338

http://blog.udn.com/qwer2524/49626437

http://macangminan.blogspot.tw/2016/03/mia-chen-2016310.html

 

引用: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catid=4&catsid=2&catdid=0&artid=20160310guisin001

 

【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聯合國際世界佛教總部指出,一提到 H.H.第三世多杰羌佛,在網上看到造謠的文章而不知真實情況的人會說「他是壞人」,因為中國廣東公安早就發佈過「義雲高詐騙案」的《通緝令》,還上報由國家報國際刑警,國際刑警根據中國的要求也發了通緝令,而「義雲高」就是H.H.第三世多杰羌佛被認證前的俗名。

 

世界佛教總部表示,問題是,國際刑警的通緝令已發佈十二年多 了,祂為什麼還自由出入國際間沒有被通緝呢?還不應該想一想,是真正犯罪了嗎?多數時間,第三世多杰羌佛就公開在美國,不僅從未躲藏過,還經常公開到各國講學和接待各界人士,甚至親自到美國國會接受「世界和平獎」頒獎,當天就有很多警察在場。國際刑警可以毫不費力將其緝拿歸案,但為什麼各成員國的警察都不 行動呢?這背後真相究竟是什麼?

 

世界佛教總部說,據知情人透露,所謂「義雲高詐騙案」其實是當時正擔任四川省省委書記的周永康和廣東省政法委書記,公安廳廳長陳紹基(後任廣東省政協主席,因貪污腐化於二○一○年被判死緩)聯手陷害第三世多杰羌佛編造出的假案。

 

世界佛教總部指出,事件要追溯到一九九九年,當時劉百行、黃曉穗都是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學生,因香港義雲高大師館發生詐騙,第三世多杰羌佛讓大家成立了檢舉小組,設檢舉箱。黃曉穗求第三世多杰羌佛撤銷檢舉,羌佛不同意。由於詐騙人是黃曉穗,因此她恨之入骨,在檢舉小組成立的第二天,便蒙蔽劉百行等人,誣蔑說羌佛是無惡不作的壞人,三天便關閉了香港大師館,造成了檢舉小組不撤自散。而黃曉穗的乾爹牛某出自四川,當時是中央某部副部長,其兒子牛X與黃曉穗合夥做生意,牛與當時的四川省委書記周永康和廣東貪官陳紹基是直接工作關係,牛某對羌佛懷恨在心,就通達周永康和陳紹基策劃製造了「義雲高詐騙案」。

 

世界佛教總部表示,周永康和當時的成都市長李春城分別在迫害文上簽字,強令關閉了成都市計委批准的、由大邑縣政府修建的屬於官方的「義雲高大師館」,私吞了館內陳列的由第三世多杰羌佛提供的第三世多杰羌佛自己創作的一百多張書畫,而且政府沒有任何所需而故意推到了羌佛在中國唯一的房產--位於成都新華西路十九號的住房,不給一分錢賠償,至今那塊處於鬧市中心的地還荒在那裡,未作任何修建。

 

世界佛教總部說,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深圳公安在陳紹基的指使下,以莫須有的「合同詐騙」為由出具「刑事案件立案報告表」對「義雲高」立案:稱,二○○○年四月義雲高與劉娟簽了合同,將已售出的深圳市吉祥樓盤售賣給劉娟,騙得一.五億元人民幣。深圳公安對劉娟實施了刑訊逼供,並將港商劉百行被其師姐黃曉穗欺詐財產的事情栽贓給「義雲高」。因此整個案件在媒體報導中只有上述兩個「受害人」。

 

世界佛教總部指出,儘管二○○二年11月,經香港廉政公署起訴, 黃曉穗及其胞弟因將香港義雲高大師館(劉百行的房產)非法抵押給銀行騙貸款,被香港高等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刑十一年和七年半,陳紹基主持下的廣東省公安廳明知罪犯是黃曉穗,但不得不服從執行他的上司旨意,照常將其誣陷在羌佛身上,二○○二年底,廣東省公安廳仍發佈《通緝令》通緝「義雲高」,但其說法又與深圳公安局的立案報告書自相矛盾了,稱「從受害群眾手中騙取約六千萬元人民幣的巨額財物」,那到底是深圳公安局說的是真的,還是廣東公安廳說的是真的?這莫須有的「受害群眾」是誰?實無此人,不可笑嗎?

 

世界佛教總部表示,周永康上調北京擔任政法委書記直至政治局常委後,繼續迫害第三世多杰羌佛。二○○四年底,國際刑警組織雖然根據中方申請發出《紅色通緝令》,但就在當時很快就發現案件疑點,因此立即重新立案,展開了為期三年多的詳細調查。國際刑警最後確定這是迫害誣陷羌佛的假案。同時中國有關部門也核查到義雲高無犯罪事實,遂於二○○八年六月十一日主動打報告請求國際刑警撤銷通緝,試想,如果有罪,中國會主動請求撤銷嗎?二○○八年十月在第七十二屆「國際刑警組織文件控制委員會」大會上,通過結論:無罪,國際刑警正式宣佈撤除「義雲高」《通緝令》及整個案件,並正式下文告知全世界各成員國不准留置「義雲高」,國際刑警還專門致函第三世多杰羌佛陳述了經過。

 

世界佛教總部說,事實真相是,至今為止H.H.第三世多杰羌佛從未有過任何違法犯罪言行,也沒有任何法院或司法機構對祂做出任何「有罪裁決」。祂於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合法應邀抵美講學並合法定居美國後從未回過中國,第三世多杰羌佛在中國沒有成立過任何一個公司,因為羌佛不做任何生意,不但沒有跟劉娟簽過合同、做過買賣, 而且退到一萬步,就是想簽也無權簽,因為大吉祥樓盤的公司不是第三世多杰羌佛的,第三世多杰羌佛在該公司沒有任何職務,連員工也不是,而且第三世多杰羌佛沒有跟任何人簽過合同!公安是憑空誣陷羌佛,根本拿不出這份合同,公安只有誣蔑羌佛的假的「刑事案件立案報告表」,否則,就請公安拿出這份合同在網上,讓大家看看事實吧!

 

世界佛教總部指出,劉娟早在二○○三年時就在美國寫過一份《陳述》,通過公證後寄給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證明她當時是受刑訊逼供後,「公安要我怎樣說我就怎樣說,按公安的意圖」做的假供,第三世多杰羌佛根本就沒有詐騙過她。另一個「受害人」劉百行也在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的香港記者招待會上公開說,第三世多杰羌佛沒有騙錢,是黃曉穗欺詐他的財產,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劉百行又再次寫證明說:「我的師父第三世多杰羌佛從來沒有騙過我!騙了我六千多萬港幣的是不肖師姐黃曉穗,香港法院已經判了她九年徒刑,收到了應有的法律制裁。我一直認為我的師父第三世多杰羌佛是最偉大無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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